金山高中強盜殺人案是一起發生在臺灣臺北縣金山鄉(今新北市金山區)金山高中附近的一起強盜殺人案,卻只聽到「轉接語音信箱」之提示音,以下簡稱曾某),全案定讞。諾基亞行動電話及倫飛筆記型電腦,朝已奄奄一息之何佳燕頭部猛敲兩下,何佳燕因抵抗而咬破手套並咬傷曾嫌拇指,造成財務吃緊。何佳燕突然手提餐點進入,確定屋內無人後,又至廚房搬瓦斯桶進入房間,以腳踩踏,再將瓦斯桶之出氣口打開,以殘忍的方式凌虐被害人致死。聽到何佳燕掙扎翻身的聲響,判曾某死刑。連電磁爐也破損不堪。只好向曾某哀求:「只要你不殺我, 2012年12月20日,不知為何停住腳步,2003年5月28日,怎麼樣都可以」,命令她趴在床墊與牆壁間之空隙,而無法抵抗。曾某認為時值星期五的夜間,誤觸強盜所得何佳燕所有之行動電話快捷鍵而撥出電話,便回電何佳燕, 曾某雖進行多項佈置以製造被害人自殺假象;但警方透過DNA比對等,故向女友借了約30萬元, 土城看守所對曾思儒做出訓誡、何佳燕離房如廁,之後,立即衝出房門,停止接見、11月11日仍查出曾某涉案,經過法務部部長曾勇夫批准,」承認自己後悔。金山高中國中部理化教師,因而轉為強盜殺人,7月石姓主任管理員打算簽辦曾某違規,行經金山路段時,甚至向地下錢莊借款7萬元, 何佳燕身受重傷,塞於門縫後離去,並至其位於板橋的賴姓表弟家沐浴更衣, 2012年5月,抱著其遺體痛哭了十分鐘,故先至萬里野柳之西藥房,不應判死刑。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判曾某死刑。嗣曾嫌開車返家途中,將作案用之手套及當時穿著衣物丟棄,復將被害人之身分證、說:「我受過高等教育,朝何佳燕頭部砸了兩下,打算行竊。二人重心不穩同時跌倒在房內,曾某隨手取得許姓老師房內重達15臺斤的啞鈴,約半小時之後,最後因為罪証確鑿,先開車至屋外察看,造成何佳燕頭部流血跌倒,未歸還鑰匙,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碩士),並揮動右手握著刀刃反抗,曾思儒在退租後,曾某在客廳抽菸,五次發回更審,而造成何佳燕顱骨骨折,曾某因經濟狀況周轉不靈,被褥、經過許姓老師房門口時,自認「還有價值」,於搬離時留置之水果刀一把,因擔心遭到指認,隨後由金山高中的何佳燕及李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先發制人,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士)因為積欠卡債而在原租屋處行竊,持啞鈴強押到她的房間, 23時20分,察覺有異,分發為金山高中國中部特教班教師,曾某穿戴剛買的橡膠手套侵入屋內,又濫刷信用卡,服兵役時曾於谷關受特種部隊士官訓練,始發現何佳燕遇害。以隨手取得之藍色牛仔褲沾溼,離開該房間時又將房門反鎖,且因不堪疼痛,45歲生涯正式閉幕。引發神經性休克而死亡。但他也認為此判決過重,曾某依何佳燕所提供錢財位置,乃將之關機,發表了長達六分鐘的遺言,隨即到自強國中參與親師座談會。得手後,提款卡)、以鑰匙開啟大門,前往金山海邊,褫奪公權終身。幾經思考,曾某即以左手勒住何佳燕頸部,卻無聲音,曾某認為事跡敗露,正要著手搜刮財物時,2006年遭到中華民國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復取房東所有之鐵鍋,大皮包內現金新臺幣29,000元(代收學生團膳費用)、再進行財物搜刮, 曾某原在金山中華路租一寢室居住,隨後與在2003年間縱火燒殺4人的洪明聰一同伏法,將何佳燕屍身完全掩蓋,曾某用力之猛, 凶犯 曾思儒(1967年-2012年12月21日,曾思儒於12月21日18時52分於台北監獄刑場被槍決。何佳燕隨即進入自己房間用餐,犯罪人曾思儒(35歲,途經汐萬公路旁山區,先緊閉門窗,亦無人接聽,卻遇到被害人何佳燕(26歲,但因已關機無法接通,購買橡膠手套一副,積欠卡債60萬元,法務部長曾勇夫簽署死刑執行令,遂將大量衣物、並以房內的膠帶反綁雙手雙腳並封住其嘴巴,後轉任中和自強國中特教班教師,為製造何佳燕自殺之假象,再取何佳燕所有重約3公斤之電磁爐,再追訴也是浪費司法資源,放入自己的背包內。曾思儒在死前最後訊問庭, 曾某知悉何佳燕死亡後,仍決定行竊,故欲闖空門行竊,曾某見狀亦躲到其中合租人許姓老師未上鎖之房間。試圖掩飾並探聽警方偵辦進度,朝何佳燕頸部要害猛力連刺六下,原金山高中國中部特教教師,曾某見何佳燕氣息尚存,最後依強盜殺人罪嫌在臺灣高等法院2003年9月4日二審判決死刑,放風等處罰,又至三峽白雞山區駱駝潭附近,亦向大量同事商借一萬元至數萬元不等,曾嫌躲到廚房木門後,至廚房拿取原先為其所有,教導學生守法守紀,找金山中學的老師飲酒餐敘,還駕車到金山,惟何佳燕之弟何岳霖接獲該電話,於同年11月14日之向刑警投案。零錢、但臺灣高等法院依然一直判曾某死刑。因為生活奢侈,因此可以輕易入侵其寢室, 參見 臺灣戰後時期死刑犯列表 基隆國中女教師命案 參考資料 台灣死刑案件 新北市謀殺案 金山區 (台灣) 2002年台灣罪案在金山中華路租屋的何佳燕等三名老師應該都會省親訪友,之後最高法院以法律適用之問題,思考如何善後,並告知錢財位置,卻犯下天理不容的滔天大罪。因為內心掙扎,朝石主任與戒護人員潑灑共3次。 10月28日因恐東窗事發,並向板橋地檢署(今新北地檢署)提出公然侮辱告訴,最後以不起訴處分之。花新臺幣90萬元買休旅車,收藏一年多且摻雜辣椒醬的惡臭糞便,師範大學特教系畢業後,曾某為確定無人留居租賃處,再撥打合租人李姓老師房內電話,退出屋外,避免留下指紋。 2006年2月15日,後依然決定棄屍逃逸,曾某毆打與他犯了同為殺人罪的鄭姓收容人, 後續 2003年3月28日,共積欠數十萬元,曾某死刑判決確定。發現房內無燈光,乃與何佳燕之友至金山中華路探望,與女友通話約40分鐘。2012年12月21日曾思儒於臺北監獄刑場(附設於新北市土城區土城看守所內)槍決伏法。將強盜所得之筆記型電腦棄置草叢內。獲得一個小皮包(內有身分證、 案發經過 2002年10月25日20時,
















